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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征信系统的通知
公积金贷款职工:
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08年8月30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良信用记录(贷款逾期记录)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,请有贷款逾期行为的借款人尽快将所欠本息于上述日期前偿还,否则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个人今后正常的经济活动。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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